- 上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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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舊時書牘中遇尊稱之詞時, 另行抬寫, 與上行齊平, 謂之上平。
《三國志‧魏志‧陳留王奐傳》: “凡詔命、制書、奏事、上書諸稱 燕王 者, 可皆上平。”2.《切韻》、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等韻書, 因平聲字多, 分為上、下兩卷, 稱上卷為上平, 稱下卷為下平。元 熊忠 《古今韻會舉要‧凡例》: “舊韻上平、下平、上、去、入五聲, 凡二百六韻, 今依《平水韻》併通用之韻, 為一百七韻。”3.漢語平聲字的聲調分為陰平和陽平兩種。 稱陰平為上平, 陽平為下平。
Ханьюй Да Цыдянь. 1975—1993.